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吕氏春秋》
前几天看到一个帖子,发帖者被医院告知他的骨髓和一位白血病患者正好配对,他犹豫要不要帮助这个患者做进一步的骨髓移植。在陌生人当中白血病骨髓移植匹配到的成功率在几万分之一,所以若是他选择了不帮这个忙,那患者基本是没希望了。
情况听起来很残酷,作为旁观者很容易对他做出道德绑架,捐个骨髓又损失不了什么,但是却可以挽救一个生命,肯定要去救的呀。但是放在自己身上一想,对于非亲非故的陌生人,现在还有多少人愿意做这种有点麻烦有点风险却没有回报的好事呢?
如果现在的情况是,有偿捐赠骨髓,捐赠者可以得到两三万元的回报,事情会变好吗?我觉得会。对于患者及其家人来说,他们其实很可能愿意给捐赠者支付一定金额的回报以期许捐赠者在犹豫要不要捐赠时最终选择捐赠,而捐赠者,除了一些原来就是热心肠,就算不计回报也要帮助别人的人会选择救助之外,另一些有点善心,想要救但是觉得花了时间精力又得不到实在的好处的人,也更容易选择帮助患者。这么做,其实真正的目的是想有更多的人得到帮助,更多本可以活下来的生命得到延续。而如今是,医院在联系双方,患者和捐赠者无法直接沟通,且主流在提倡无偿捐献,提出报酬不仅不会被接受,可能遭受很大的谴责。
正如春秋时期,鲁国有一法,如果国人在外见到同胞沦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帮他们恢复自由,就能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子贡,有一次他去外国时遇到同胞受难,把同胞给救了,但是回来拒绝了国家给予的补偿,国人都夸子贡品德高尚,孔子却批评了他,说鲁国人以后不会再救自己同胞了。孔子真是个明白人,把善的标准提的太高,你既要要求人善,又要人不求回报、无私奉献,到最后只是让善良的人越来越少。我们现在的社会,善的标准其实已经被提升到非常高的位置了,这主要还是得力于现代的宣传手段,在宣扬大善之时,使得一些日常中的小善变得不那么善,最后变成了理所当然的行为。
无偿地帮助别人是善,有偿地帮助别人也是善。无偿奉献是大善,有偿奉献是小善,我们希望世界变得更美好,希望世界上有更多的人是那种无私奉献的人,于是我们极力赞美与宣扬无偿的奉献。后来大家把帮助他人不求回报当成理所当然的事,以至于当有人帮助他人后接受了回报就会受到一些指指点点。最后是那些原来就愿意无私奉献的人继续行善,但是受到的褒奖越来越少,因为大家都觉得帮助他人本来就不能要回报,而那些原来可以做点小善的人后来渐渐放弃了行善的机会,于是越来越多的本来可以得到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了。
我们的行为本是希望世界变得更好,结果却使世界变得更糟糕了,这便是宣扬善的代价。